经典案例

单亲妈妈辛苦打拼,遗产却被前夫夺走?!

2020-12-07 11:13:24

近来,听到这样一个略带悲伤的故事——主人公是一位单亲妈妈,一个人带着女儿辛苦打拼多年,因为没有立遗嘱,终遗产落到游手好闲的前夫手中。

这件事情说明,对于“想给孩子留一份保障”的单亲妈妈来说,立遗嘱这件事儿十分!

1、单亲妈妈独自打拼,所得财产却有可能被前夫拿走,为什么?

女儿5岁时,晓珍因为丈夫游手好闲四处借钱而选择离婚。

成为单亲妈妈后,为了给女儿好的教育条件和成长条件,晓珍身兼多份工作、玩命打工赚钱,终于买车买房,有了存款和股票,日子奔小康。但非常不幸,在一个夜里,被一名酗酒醉驾的司机撞死。

晓珍去世后,前夫出现,要求把孩子带走抚养,同时要带走晓珍赚下的300万家产。

因为晓珍的父母早年去世,按照法定继承,她的所有钱财由女儿继承,而前夫作为女儿的亲身父亲和法定监护人,这笔财产将由前夫代管……

经历过不幸的婚姻后,没有一个单亲妈妈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,晓珍的案例足以给所有单亲妈妈敲响警钟。

需要提醒的是晓珍的财产后续——虽然说这笔钱法定上只能作为女儿的教育和生活支出,但实际中,前夫若以“为女儿提高生活水平”为由,花这笔钱或把房子卖掉再重新买房,也无法反驳,而前夫要是把新房产证的产权人写成自己,就实现了财产的转移。

晓珍辛辛苦苦赚的钱,就到了游手好闲的前夫名下。

而这就是单亲妈妈要立遗嘱的重要原因之一。

2、遗嘱可指定监护人,但好加层“保险”

为了防止自己辛苦打拼的财产“落到”前夫手里,该怎么办呢?

华善传承遗嘱库的法律顾问给出这样的建议——

单亲妈妈好立个遗嘱指定孩子的监护人、确定自己的财产分配方案。

就拿晓珍的情况来说~

为了防止不靠谱的前夫获得女儿的抚养权,进而获得遗产,晓珍可以在遗嘱中指定其他可靠的人作为孩子的监护人。

指定监护人这一项虽然可以写进遗嘱,但为了保证终能够执行,还要记得保留相关证据——能证明前夫,也就是孩子的父亲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。

例如犯罪记录、不良嗜好、没有经济来源等,这些证据其实也不难得到,在离婚的过程中就会有所体现。

3、立遗嘱把财产都留给孩子?不是佳方案

为了好地保护自己的财产,单亲妈妈们还可以在财产分配上多做一些考虑,华善传承遗嘱库的法律顾问给出的专业建议是——

单亲妈妈在遗嘱中,可以把房产等不动产指定由自己的父母等(值得信赖的人)和自己的孩子同时作为继承人;或者把财产全部指定给自己的父母。

指定自己的父母和孩子为共同继承人

这样一来,当拿到孩子抚养权的前夫想要使用孩子的那一份遗产,而进行房屋变卖等动作的时候,还经过父母的同意,这样一来就保证自己的遗产都切实用在保障孩子的教育和生活了。

把财产都指定给自己父母

把财产全部指定给父母(或者其他值得信赖的人),放在孩子的外公外婆手里,这笔钱基本上能放心会用来照顾孩子生活,用于教育支出。

等孩子成年,对财产有了足够的控制能力之后,再通过遗嘱、赠与等方式把余下的财产转到孩子的名下。当然,采取信托、保险等方式来处置自己的财产,也是不错的选择。